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光华路至北京朝阳段)及R4线一期北段工程预拌混凝土驻站监造 -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F1A250135)
发布时间:2025-10-29 09:34:25
一、招标条件
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光华路至北京朝阳段)及R4线一期北段工程预拌混凝土驻站监造 (招标项目编号:
FSF1A250135 )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R4线一期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京发改(审)【2024】1067号、铁发改函【2025】137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光华路至北京朝阳段)及R4线一期北段工程(含代建S6线部分,不含管庄路西口站)的合格供方搅拌站的预拌混凝土驻站监造。
招标暂估金额:
46800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
其它说明: 合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各节点工期须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之一:①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并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3)总监理工程师(仅限1人担任):具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项目总监工程师任命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4)申请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及其他违约行为;
(5)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拌混凝土驻站监造业绩或保障性安居工程驻混凝土搅拌站监理业绩;
(6)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惩戒方式。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5-10-29 17:00:00 - 2025-11-05 17:00:00
文件获取方法: 本项目无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资格符合本章第三条规定的,须通过网络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F%BC%89%E4%B8%8B%E8%BD%BD%E8%B5%84%E6%A0%BC%E9%A2%84%E5%AE%A1%E6%96%87%E4%BB%B6%E3%80%82
文件获取地址: https://***/
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他说明:
无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1-11 16:00:00
文件递交方法: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
文件递交地址: https://***/
其它说明: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有效时间内,下载文件家数不足 7 (含)家,或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有效时间内,递交文件家数不足 7 (含)家,本次招标转为资格后审方式。
潜在申请人必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才能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资格预审转为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10-89027653
电子邮件:
/
传真:
/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系人:
任文靓、王宗琳
联系电话:
18801167390
电子邮件:
zaojiabu0813@163.com
传真:
010-67805989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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