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审计评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商示财公开-2023-4 | |||||||||||
2、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审计评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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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需求: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竣工结(决)算审核、复核等采购人委托的业务,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政策执行。并按照相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开展业务,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符合格式要求的审核成果报告及档案等; (2)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4)质量标准:合格;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7)实施的地域范围: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8)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 ①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豫发改收费[2008]2510 号)》收费标准中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收费基数对应的服务区间划分标准*65%计取,按定率累进法计算。 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由基本费和核减工程费组成。基本费:按报审价的0.75‰计取;核减工程费按核减额的1.8%计取。 ③事后审计复核采用抽项审查、全面审查等方法(对中介机构受托审计的审计结果再聘请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复核),其服务费由基本费和核减工程费组成。基本费:按竣工结(决)算审核结果金额0.75‰计取;核减工程费按核减额的3%计取。 备注:(1)以上计费标准为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时不允许增减。(2)根据以上标准计算得出的单项目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项目所在地的分散采购限额。 (9)入围供应商数量:25家,另备选5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份以来(含1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在征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附在响应文件中)。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12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3.方式:企业可直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如决定参与投标请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该项目征集文件、响应性文件和加密程序。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开标席位三(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获取征集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3.1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3.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开标席位三(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3.3响应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4供应商应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5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操作指南汇总)。 3.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审,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4、其他补充事宜: 4.1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本次响应文件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2本项目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使用最新版工具箱“商丘电子招标人工具箱2025-8-18(V6.9.0)”,请各投标人使用对应的工具箱为“商丘电子投标人工具箱2025-8-18(V6.9.0)”。(下载地址: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服务-下载专区) 4.3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地址:商丘市豫苑路与侯恂路交叉口西北角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0-377765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德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8号招商银行大厦21层 | |||||||||||
联系人:李海鹤 | |||||||||||
联系方式:15037109295、0371-6093392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海鹤 | |||||||||||
联系方式:15037109295、0371-609339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