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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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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函〔2025〕1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代建单位)为郑州临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7003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太湖路以南,创新大道以北,徐州路以东,吴州路以西区域。

2.4项目概况:河南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71482.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7147.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9758.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389.01平方米),包括教学实训用房、学生活动用房、室内体育用房、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学生宿舍、单身教师宿舍、公共服务设施、人防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以及校园基础设施和室外运动场地。

2.5招标范围:河南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提供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下达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下达书面合同终止通知之日止。若出现项目工期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7安全目标要求: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无安全事故发生。

2.8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hkgggzy.cn:18082)”,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平台操作手册及相关文件合集》。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临港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女士、陈先生

电话:0371-85300691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10号楼603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邮箱:hnqszbdl@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汇处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gqjgkz@126.com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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