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铁岭市2025年度市本级水质检测及全市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200-01137
项目名称:铁岭市2025年度市本级水质检测及全市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开展铁岭市2025年度市本级水质检测及全市抽检工作,完成工程数107处,水样数量275个,巡检37个水样,抽检238个水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水样在0~4℃冷藏保存,或者使用适当的储存方法,保证微生物不发生性状改变,达到检测要求。评价标准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及有关规定进行评价。结合铁岭市各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科学实施,特别要突出水质不安全的微生物学指标以及铁、锰、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等指标进行重点检测。
水质巡检:出厂水检测18项: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氨(以N计)、砷、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
末梢水检测9项: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色度、臭和味、pH、高锰酸盐指数、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和二氧化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测)。
水质抽检:检测23项: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氨(以N计)、铬(六价)、氰化物、砷、汞、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
满足的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出具检测成果报告,检测成果报告依据采购人要求提供。
响应人报价将被视为按照采购文件并根据企业经验和市场风险情况,涵盖了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费用,并考虑到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但不限于所有报价风险。
投标人报价精确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所有价格的小计、合计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响应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做调整。
投标人须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其它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检测点位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03月31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检测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23时59分至2025年11月13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岭市水利局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联系方式:024-7986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联系方式:024-74615555
邮箱地址:853624410@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红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1020102001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艺琦
电 话:024-7461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