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热回收系统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 A08-12620000224333349J-20251014-057983-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工程总承包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新经审备〔2025〕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资金、专项债券、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工程总承包。
2、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兰州新区秦川镇
3、项目建设概况:
4、项目规模:针对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1×130t/h+1×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通过余热回收系统,最终达到除盐水温度由35℃提升至95℃,最大水量120t/h;原水温度由3℃提升至25℃,最大水量300t/h;采暖用水温度由40℃提升至60℃,水量100t/h。新建1套烟气余热回收系统,用于加热热网水、除盐水及原水,包括烟气系统、热网水系统、除盐水系统、原水系统、喷淋系统、蒸汽系统、凝水系统、工业水系统、加药系统、电气系统、热控系统及相关配套系统。
5、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令时间为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从系统的设备采购、供货及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设计和最终达标投产等全部内容。
(1)工程全部的施工图。
(2)负责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烟气余热回收的整体土建施工工作。
(3)负责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烟气余热回收的设备安装(包括机务、电气、热控等设备安装)。
(4)负责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烟气余热回收包含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
(5)负责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烟气余热回收的试验、单体及整体调试工作、项目评审工作。
(6)协助在地方政府办理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烟气余热回收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部手续。
(7)消防、环保、安全部分按三同时要求进行,投运前必须取得相关验收手续。
招标方与投标方在系统供货、安装、调试等方面的原则分界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中的供货范围、工作范围和服务范围。系统供货、安装、调试的设计分界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8、项目预估总投资:120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需提供近5年类似业绩清单(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依据,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只有1个标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1~2023或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人员要求: (1)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2)拟派项目安全员一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员工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社保为依据),资格预审后不允许更换,并附上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
7、资格预审办法:合格制,当资格预审合格家数较多时,执行甘建建【2015】436号文、新办发【2016】97号文及甘建法(2019]377号;
8、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格式参见附件一。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法规【2024】843号)规定,符合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5年10月31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18时00分;
(1)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之前(北京时间),请务必在此时间前 24 小时上传。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为网上开标,申请人可在开标前24小时登陆电子开评标系统,登陆网址(https://***:15000/bid-ejiaoyi-gss/bidder-login),%E4%B8%8A%E4%BC%A0%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gef 格式一份、.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交易通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 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确认上传文件无误后,请投标人等待开标即可。
3、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4、网上开标地点: 招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厅,网上开标网址为(https://***:15000/bid-ejiaoyi-gss/bidder-login),%E6%8A%95%E6%A0%87%E4%BA%BA%E5%BC%80%E6%A0%87%E7%BD%91%E5%9D%80%E4%B8%BA%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BD%91%E5%9D%80%E3%80%82%3Cp%3E
5、若有操作技术问题请及时与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解决,CA办锁电话:151********8004 交易通技术支持电话:4006131306 交易通客户服务QQ群:950162612
备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可编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其他材料”中,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必须为清晰的原件扫描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栖云山路751号
联 系 人: 仲继业
联系电话: 0931-8258166
九.监督机构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一: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工资无拖欠”诚信长效机制,我企业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企业在甘近两年以来未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农民工工资已清偿支付完毕。
二、严格执行《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将诚信守法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行为准则。
三、严格依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 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制度、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四、承担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甘肃省“陇明公”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接受监管,按要求录入项目信息,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及时更新。
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项目名称:
企业盖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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