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2025年度咸祥镇耕地功能恢复项目(第一批次)已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以鄞政发[2025]3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耕地功能恢复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龚犊村、横山村、咸五村、西宅村。项目区地块比较集中,现状为果园、坑塘水面、其他林地、养殖坑塘、竹林地。项目区土地总面积 13.2336 公顷(合 198.50 亩),耕地功能恢复面积 13.2336公顷(合 198.50 亩),整治后耕地面积 12.9256 公顷(合 193.88 亩),其中水田面积 9.5295 公顷(合 142.94 亩),旱地面积 3.3961 公顷(合 50.94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项目投资额为825.4301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范围内的鄞州区2025年度咸祥镇耕地功能恢复项目(第一批次)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5085617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3月0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14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月03日14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EF%BC%89%E3%80%82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龚家村多宝路
联系人:戴正煌
联系电话:13506880256
招标代理:宁波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礼嘉桥村工业区14幢一层
联系人:苏婷婷
联系电话:13738410861
监管部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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