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环保安全管控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NEC-ZYZB250629001G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7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80000.00元
工期:项目总工期90日(比招标要求的120日提前30日完成)。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完成“环保管控一体化智能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为1个自然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系统具备竣工验收条件,90日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及公示。
中标候选人第2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76000.00元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环保管控一体化智能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为1个自然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系统具备竣工验收条件,120日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及公示。
注:如因甲方超低排放工程技改类项目(如脱硫脱硝等)未按期达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验收和公示时间顺延。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名妍, 二级建造师皖 234131454402
中标候选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熊彦, 二级建造师浙233201620231630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和投诉应当依法提出,异议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提出,投诉请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受理部门为监督部门。电子招标异议和投诉须通过交易平台电子签名提交;线下招标异议和投诉须书面提交质疑投诉内容的请求及主张、事实根据、有效线索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异议和投诉人是法人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出具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不按以上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或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的,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参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及其权属企业的招标活动。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监督组。监督电话:0391-3531801/3531828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焦作市马村区田门村北
联系人:原先生
电话:0391-35350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焦作招标处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239号焦煤综合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391-3518870
电子邮件:zyjzzbc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