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千阳县一七一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1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H2025(029)CG
项目名称:千阳县一七一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一七一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7,041.82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11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实施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一七一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6)《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一七一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须为供应商的正式人员(提供2024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监项目(提供书面承诺);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0)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证明资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至 2025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16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千阳县住建局综合服务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千阳县住建局综合服务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3C/p%3E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获取文件请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除外),由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16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宝鸡市阳县事业大楼B座
联系方式:0917-4241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龙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1603室
联系方式:13892428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瑞
电话:13892428159
陕西龙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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