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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杭州市 其他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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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金华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项目代码:

2507-330700-04-01-997722

招标人:

名称:金华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金华市婺江东路271号

联系人:徐建娟

电话:187****1731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明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荷塘新村141号一层

联系人:鲁岗

电话:187****1611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范围:

标段I:金华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标段I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服务)及后续施工现场服务、预算编制、设备设施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服务、与相关部门的材料报送及沟通协调、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标段Ⅱ:金华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标段Ⅱ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服务)及后续施工现场服务、预算编制、设备设施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服务、与相关部门的材料报送及沟通协调、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标段Ⅲ:金华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标段Ⅲ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服务)及后续施工现场服务、预算编制、设备设施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服务、与相关部门的材料报送及沟通协调、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招标规模:

建设规模及内容:(1)排水管网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在地下雨污管网关键节点布置监测感知设备约120套等;(2)金华城区建成区范围、安地镇及澧浦镇等七个乡镇现状雨污管网排查、缺陷修复、混错接改造(含街坊管、小区庭院污水零直排查漏补缺),积水点改造等;(3)结合雨污分流改造,建设D1000-D2000排水管道18.6km,包括市第二污水厂进厂干管、污水调配干管(永济街-回溪)、武义江东岸污水干管(李渔路-燕尾洲公园)、义乌江南岸污水干管迁改工程(复兴街至婺剧院)、现状沿江D2600污水干管(浦江街-西关泵站)上岸、金安公路污水干管改造 ;(4)王坦溪排涝通道改造,对博士街-李渔东路沿路王坦溪整治,长1.23km,渠道断面(10-23)×(2-5)m,总投资约13.09亿元。

标段(包)划分:

3

标段(包)名称:

金华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标段I;金华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标段Ⅱ;金华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标段Ⅲ

标段(包)编号:

A3307010780007525002001;A3307010780007525002002;A3307010780007525002003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120,019,041.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3.1.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1.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中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①联合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②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1、3.1.2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③联合体组成后可参与本项目任一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中其他标段的投标;【例:A与B组成联合体参与某标段投标,则A或B不得单独参与其他标段投标,且A或B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其他标段投标。】④投标人或联合体可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⑤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2025年10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若投标人为高校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如为主管高校事业单位编制的,相应人员须提供主管高校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并同时提供由主管高校人事处盖章的人事文件或劳动合同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但应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符合以下规定:①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②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但入职投标单位未满3个月的人员除外【新入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注册执业资格转注证明,入职投标单位前的缴纳单位可为其他单位,但3个月社保不得间断】。;(一)投标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3.1.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1.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中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①联合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②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1、3.1.2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③联合体组成后可参与本项目任一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中其他标段的投标;【例:A与B组成联合体参与某标段投标,则A或B不得单独参与其他标段投标,且A或B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其他标段投标。】④投标人或联合体可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⑤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2025年10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若投标人为高校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如为主管高校事业单位编制的,相应人员须提供主管高校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并同时提供由主管高校人事处盖章的人事文件或劳动合同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但应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符合以下规定:①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②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但入职投标单位未满3个月的人员除外【新入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注册执业资格转注证明,入职投标单位前的缴纳单位可为其他单位,但3个月社保不得间断】。;(一)投标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3.1.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1.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中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①联合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②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1、3.1.2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③联合体组成后可参与本项目任一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中其他标段的投标;【例:A与B组成联合体参与某标段投标,则A或B不得单独参与其他标段投标,且A或B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其他标段投标。】④投标人或联合体可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⑤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2025年10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若投标人为高校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如为主管高校事业单位编制的,相应人员须提供主管高校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并同时提供由主管高校人事处盖章的人事文件或劳动合同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但应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符合以下规定:①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②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但入职投标单位未满3个月的人员除外【新入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注册执业资格转注证明,入职投标单位前的缴纳单位可为其他单位,但3个月社保不得间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0-29至2025-11-27,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1-28,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行政监督机构:

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

电话:

0579-83187250

来源平台: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10-28 21: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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