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2026年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2026年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一般债券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饶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晟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保证项目及时顺利实施,现对本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2026年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饶河县。
2.3主要建设内容:饶河县2026年水毁修复工程涉及水毁工程5处,均位于挠力河流域内,工程设计水毁修复堤防8.915km,其中大佳气河右岸回水堤长1.8km,茂盛河左右岸回水堤长3km,挠力河堤防2段长1.115km,永丰渠左右岸回水堤长3km。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测绘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50.45万元(其中:勘察费:98.23万元;设计费:52.22万元)。
2.8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和③、④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10月到2025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1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2开标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10、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对首次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的,给予免费开函,平台信用报告等级评定为A及以上的,保函费用给予8折及以上优惠。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5667906
招 标 人:饶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796399876
代理机构:黑龙江晟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5145896351*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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