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01
二、项目名称:白塔院区及永安院区中央空调、净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绿色城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16层1620号 | 770,000.00元 | 95.2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绿色城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6079900 | C16079900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乐山市人民医院白塔院区及永安院区中央空调、净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必须同时掌握中央空调系统和空气净化设备的维修技能,需全面掌握全院所有中央空调主机及其整体系统(包括风幕机、暖通管路、板换、自动化控制等附属设备)的维修与保养技术,保障空调系统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等。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维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WS488)、《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等规范,并遵守医院管理规定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锶瑞(采购人代表)、周愚、罗尚平、魏仲良、王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定额8124元收取。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惠安路63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833211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513
联系方式:蒲帅;028-85446608-8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帅
电话:028-85446608-8826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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