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中诚(平)采2025116
二、项目名称: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3775000(元) | 嘉兴鑫创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悦宸庭6幢103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临[2025]5721号 | 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 服务项目 | 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1、项目的采购人为平湖市当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部门为采购人指定部门(平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作业人员数量:合同配备人数48人,其中男性40名,女性8名;作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如遇缺员要及时补充符合条件人员。 | 服务期为一年(起始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如遇政策变化中止购买服务的,则按实 际服务天数结算,即服务总费用=中标总价÷全年天数×实际服务天数,服务质量按考核情况计算), 如政策不变或变化不大,中标人考核综合评定为合格并被采购单位认可的,经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时候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无需在报价中单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当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628017
质疑联系人:陆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628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幢2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155086
质疑联系人:姚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15508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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