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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X射线衍射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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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X射线衍射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1020
项目名称: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X射线衍射仪采购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规格偏离表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一、功能需求

通过开展生物纳米技术与工程、生物医学信号采集与处理、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学材料等相关方面的研究,都需采用X射线衍射仪对相应的材料进行晶体结构、物相、结晶状态、晶粒尺寸等方面分析,为研究过程中的材料质量控制、制备工艺优化、材料性能提升提供不可或缺的信息。

二、技术参数

1、X射线衍射仪主机

1.1 X射线防护当量:≥1.5mm铅当量。

1.2 分体式循环水冷系统,循环水量:不低于4 L/min(0.25MPa以上),具有过热保护系统。

★1.3 具有X 射线安全产品豁免证明(提供我国环保部门出具的射线装置豁免管理函或生态环境部官网上公示的豁免备案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X射线发生器和光管:

★2.1 光管输出功率:≥600 W。

2.2 最大管压:≥40 kV。

2.3 最大管流:≥15 mA。

2.4 光管:铜靶 X 光管。

3、测角仪:

3.1 扫描方式:立式测角仪,theta/ 2theta方式。

3.2 测角仪:直接光学定位。

★3.3 测角仪半径: ≥150mm。

3.4 角度范围:-3°≤2 theta≤145°或覆盖该范围。

3.5 扫描速度:≥2.1°/s。

3.6 分辨率:≤0.04°,2 theta on LaB6。

3.7 2theta线性度:± 0.02°及以内,2 theta。

3.8 入射角和散射角的最小步长:≤0.001°。

4、光路系统:

4.1 入射狭缝(DS): 0.625°、1.25°。

4.2 防止散射狭缝(SS): ≤8mm。

4.3 接收狭缝(RS):≤0.3 mm。

4.4 入射端索拉狭缝:≤2.5°。

5、高速探测器:

5.1 探测器类型:半导体阵列探测器。

5.2 探测器道数:≥120个。

5.3单道动态范围: ≥106cps。

★5.4 探测器有效面积:≥ 250mm2。

5.5 单色器:石墨单色器,抑减来自含Fe、Ni、Co和Mn样品的荧光X射线,降低背景,从而优化信噪比。

5.6 测试模式:包括高强度和高分辨测试模式。

5.7提高测试强度和测试速度:100倍以上。

6、样品台

6.1标准固定式样品台,标准样品板尺寸:方形,≥35mm×50mm;样品填充部分尺寸:方形,≥20mm×20mm。

6.1.1 标准样品板材质:0.2mm玻璃样品板,0.5mm玻璃样品板。

6.1.2测量小型固体的样品板材质:铝制样品板。

6.2旋转样品台

6.2.1驱动系统:脉冲电机驱动。

6.2.2样品旋转速度:10~80rpm或覆盖该范围。

7、样品制备模块:

7.1可同时处理≥24个2ml研磨管。

7.2三维高速振动,可精准设置运行时间和运行速度。

8、粉末衍射分析软件

8.1数据平滑、扣除背景、去除K?2、寻峰、多峰分离、晶粒大小、多重记录、任务宏、文件历史记录和小图标、多种报告制作、2θ校正、d-I清单的图形模拟、3D多重显示、ICSD存储、晶体结构数据(CIF)的输入输出、3D晶体结构显示、RIR定量。

8.2定性分析:综合检索匹配,包含COD数据库。

8.3应用分析:晶粒大小和晶格应力(williamson-Hall法)、晶格常数精修、结晶度、应力、晶系和晶格常数的确定。

9、台式电脑:

测试与分析电脑各一台,每台技术要求:内存≥16G、机械硬盘≥1T、 液晶显示屏≥24寸、正版win10及以上 64位中文专业版。

10、UPS电源:供电时长≥2h。

★三、配置清单(配置清单不参与打分,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X射线衍射仪主机(含循环水冷系统): 1台。

2、X射线发生器和光管:1套。

3、测角仪:1台。

4、光路系统:1套。

5、样品台:标准固定式1套;旋转样品台1套;0.2mm玻璃样品板20片,0.5mm玻璃样品板20片,小型固体铝制样品板2片。

6、高速探测器:1套。

7、样品制备模块:1套

8、粉末衍射分析软件:1套。

9、台式电脑:2套。

10、UPS电源:1套。

11、主机防护罩:定制, 1个。

★1 交货/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包含免税办理时间),并于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 交货/交付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指定建筑、楼层、房间)。

★3 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2.付款时间及条件:

(1)合同标的和数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书,提供有效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2)如遇特殊原因付款时间顺延,最长不超过15日。

3.中标金额包含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及所需的一切材料费、人员费用、免费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税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6条、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及中国医科大学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使用说明书,仪器维护的有关资料及质量认证书。

★5 质量保证期: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至少(10)年

★6 免费保修期: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至少(3)年。

★7 免费保修期内由货物制造厂家(或货物制造厂家授权的)维修工程师提供(8)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免费维修服务。

★8 售后服务网络:提供网络在线咨询服务。

★9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免费保修期内由货物制造厂家(或货物制造厂家授权的)维修工程师现场免费维修服务。

免费保修期后,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保修期后的收费标准:原厂备品配件按照出厂价给予7折优惠,除备品配件费外免收其他一切费用。

★10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免费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无法现场修复时,中标人须无偿向采购人提供备品使用。

★11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由仪器制造厂家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免费培训,不限人数。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直至采购人掌握为准。

★12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

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对本货物的相关软件予以免费更换或升级服务。

免费保修期外,提供对本货物的相关软件予以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13 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境外生产同时需要报关入境)且需要办理免税,则投标人须具备对外贸易经营及进出口货物海关报关能力(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国产产品,此条不适用)

★14 违约责任:

1.如中标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合同标的和数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须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违约责任对应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2.如中标人不能履行交付货物或安装调试的合同义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如因中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提供的标的与响应文件不符)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或者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则中标人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如中标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免费保修期内的各种服务,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配件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5.在货物运输、装卸以及安装调试、检修、维护的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在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过程中产生货物毁损、锈蚀、丢失等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该损失。

7.采购人验收不能免除中标人货物的质量责任,因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供需双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8.上述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的,为了减少诉讼过程中不必要的争议,双方同意无论是在协商阶段还是诉讼阶段均按上述标准予以确定。

★15 其他:

中标人在货物运输、搬运、安装、培训过程中要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包含免税办理时间),并于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采购的设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评标系统,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应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如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文件,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采用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两种方式,如选择现场解密,因现场无法提供任何解密设备和网络环境,请供应商代表自行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提前下载所需插件)进行解密;如选择远程解密,亦可以安排人员准备上述设备在单位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 分钟。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七)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024-3193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
联系方式:024-23388491
邮箱地址:lngczbgs@126.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非投标保证金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霄、李锋
电话:024-23388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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