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XY-2026-0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6-01259
3、项目名称:蕲春县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65.6(万元)
6、最高限价:465.6(万元)
7、采购需求:
包一(病枯死松树清理):对指定范围内的29514株病枯死松树进行清理、焚烧或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并完成施工日志记录、施工照片(录像)档案备查(含电子版、纸质版)。 包二(松褐天牛及其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指定区域内的松褐天牛发生区域开展药物防治,主要包含:飞防作业服务和药剂供货的方案设计、飞机防治作业和药剂生产供应配制、辅助器械和物资、人工配药等全过程的“交钥匙 ”服务。防治松褐天牛及其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面积约 115904亩。 包三(松树打孔注药、松褐天牛和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巡查监测):以控制松材线虫病传播扩散为核心,对指定范围内的松树及全县古(大)松树(共计约13196株)精 准开展打孔注药预防性保护;开展常态化监测松褐天牛、松毛虫、美国白蛾、杨树舟蛾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全面摸清辖区虫情底数。建立完整监测、施工台账,保障药剂、诱捕设备质量达标,施工规范、作业安全,持续降低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风险。 本项目分三个包进行采购,分包投标、分包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若供应商已被确定为第一包中标人,则不得被确定为其他包中标人,依次类推。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一: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包二:⑴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运行合格证》且运行种类须有农林喷洒作业;(3)供应商拟投入作业直升机,须具备有效的飞机国籍登记证、适航证、无线电台许可证;(4)所供药剂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产品执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包三:(1)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所供药剂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产品执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08:00至12:00,14: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智能客服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链接]。(投标人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3、本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4、(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5、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58号 投诉电话: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链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林业局本级
地 址:蕲春县三路126号
联系方式:13986551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童馨丽都三栋二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0713-725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713-725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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