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05月14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1715031034@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娥江渣土运输处置有限公司
4、联系人:王振宇/ 齐先生
5、联系电话:18858502850/13575522070
绍兴市上虞区娥江渣土运输处置有限公司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
- 东三区弃土场指定地块土方平场项目征求意见.doc(0.1 KB)
- (公示稿)东三区弃土场指定地块土方平场项目.doc(663.3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