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鹤鸣湖镇富饶村道路硬化及广场扩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23]GYCG[CS]20250001
项目名称:鹤鸣湖镇富饶村道路硬化及广场扩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1,932.6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鸣湖镇富饶村道路硬化及广场扩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91,932.6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鹤鸣湖镇富饶村道路硬化及广场扩建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91,932.69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鸣湖镇富饶村道路硬化及广场扩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无效。供应商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身企业性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鸣湖镇富饶村道路硬化及广场扩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资质最低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3)其它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中标后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配备,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项目经理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按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1、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2、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甸县鹤鸣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林甸县鹤鸣湖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联系方式:0459-3160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5号孵化器505、506
联系方式:04598973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4598973336
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