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内黄县中医院监控整修及储存升级采购项目项目
河南省 2025-07-02
受内黄县中医院委托,就内黄县中医院监控整修及储存升级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内黄县中医院监控整修及储存升级采购项目项目
1.2采购编号:NZY2025-TQ-0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总预算:185000元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质量要求 质保期 交验期
1 网络设备 1批 185000 合格 1年 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证照如需年检(“年报”公示)的、应提供经年检(“年报”公示)有效的证照及截图;文中“近”、“前”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供的证明材料需附入资格性证明文件中,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请各供应商通过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4、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磋商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