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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改扩建第二批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CMEETC-258D...

天津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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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改扩建第二批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CMEETC-258DP114BB13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改扩建第二批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upplier.cmeetc.com:8089/?projectid=bf7b16a5eb8746f9b32d364b277b927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EETC-258DP114BB133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改扩建第二批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2638.0784万元
最高限价:2638.078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2,638.07842,638.0784其他医疗设备按照科室需求,天津市宁河区医院需采购设备一批、包括影像科、消化科、外科、泌尿科、血透室、手术室等相关科室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货到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1日2025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upplier.cmeetc.com:8089/?projectid=bf7b16a5eb8746f9b32d364b277b9274
方式:(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CMEETC-258DP114BB133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帐号:9558850200000599899;(2)标书款汇款后,请登录获取地点处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参选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参选人请先注册)。(3)请确保填写的注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请重新登录账号进行购买标书操作。(4)请确认所购买标书的项目包号,确认后点击“购买”。附件上传后点击“确定”显示待审核状态,请投标人关注后续动态,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如审核通过请查看报名表邮箱领取招标文件。(5)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提交文件时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6)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7)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9号院2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质疑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应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质疑和投诉格式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质疑受理:1. 联系部门:天津市宁河区医院 2. 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文化路20号 3. 联 系 人:冯静4. 联系方式:022-69560456。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文化路20号
联系方式:18920238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9号院208室
联系方式:13756479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蕊、王光哲、王健航、刘伟、李天磊、姜琳琳、王世君
电 话:1375647991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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