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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税务2026年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应用支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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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州税务2026年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应用支撑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6401GJG304010501

项目名称:广州税务2026年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应用支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1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1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软件运维服务

广州税务2026年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应用支撑

一项

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23.19

23.19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须提供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链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至 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链接])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链接]);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链接])购买采购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链接])中《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883或203)。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多个采购包的项目,供应商如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的,须分别对相应采购包进行登记)。

(二)供应商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招标文件与在招标代理机构平台网站获取的不一致,以在招标代理机构平台网站获取为准。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如联系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到hualunsibu@[链接],项目负责人将尽快回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3 号        

联系方式:彭先生,020-38001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田工,hualunsibu@[链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  020-83172166-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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