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对焦作市博爱县中学集中供暖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提前公示,项目信息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博爱县中学集中供暖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博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焦作市博爱县中学集中供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博发改[2023]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11-410822-04-01-789508,招标人为博爱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聪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财政配套。
2、项目基本信息
2.1项目名称:焦作市博爱县中学集中供暖建设项目(EPC)
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Z2026-039
2.2工程概况:新铺设供热一次管网 14704 米,供热二次管网 71053 米,供暖立管34046 米,暖气片 3994 组,锁闭阀 7988 套,建设换热站 4 座以及现状道路破除及修复工程。本项目概算总投资:5678.7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68.65万元。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及政府配套。
2.5建设地点:博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博爱县第二中学、博爱县光智中学和博爱县第一中学4所学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组织开展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负责。
2.8工期:12个月
2.9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0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级。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GB2级。
3、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文件执行。
5、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6、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只须牵头人提供)。
7、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7.1.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7.1.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7.1.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7.1.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3)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单位需同时授权同一代理人为本项目的合法代理人;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6)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评标及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定标办法(方式):该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政策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5、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2
6、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20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受理单位):博爱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博爱县玉祥路中段
联系人:范建民
电 话:0391-8683498
电子邮箱:fanjianmin1977@[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聪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晓华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政二街与新安路2265号常新银河商务中心A栋150号
联系人:胡晓华
电 话:0391-3303331 18539148196
电子邮箱:kyehao@[链接]
监督单位: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博爱县发展大道综合办公楼
电 话:0391-8682396
电子邮箱:baxzjj@[链接]
2026年10月16日
备注:以上公示内容摘自附件1招标文件,供潜在投标人、社会市场主体了解项目部分信息,具体项目信息下载本公示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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