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26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自治区配套、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海原县
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8.2万亩,其中新建旱作高标准农田3.44万亩、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1万亩、改造提升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25 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3.44万亩,田间道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信息自动化工程、输配电工程七部分组成。
新建调蓄水池11座,新建首部加压泵站11座,铺设输配水管线183.43公里,管材为球墨铸铁管、PE管,管径为 D300-de110。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供电设施及自动化设施设备等。
该工程由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工程、首部枢纽、田间输配水管道、信息化与自动化、田间道路、输配电等工程组成。初拟工程总工期为24个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勘察及设计服务周期为: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与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5日20时至2025 年11月12日23时(北京时 间,下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1月 26日 9 时0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5-4011849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农业综合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
开发服务中心 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恒泰大厦13楼
联系人:郑国平 联系人:马伟
电 话:13723340973 电 话:15509596996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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