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5-445202-17-01-28872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中部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提质增效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中部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溯源摸查 | |||||||
标段(包)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中部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溯源摸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榕华街道、榕东街道、进贤门街道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建设资金由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新建DN300~DN500市政污水支管约89.80km;对约130.7km(DN300~DN2000)现状污水及合流管网进行缺陷检测及管渠清淤,并对存在较大缺陷管段进行修复,其中约18.76km管道进行挖除新建,约1270处进行非开挖局部修复,约570m进行非开挖整体修复;市政管网错混接改造DN300~DN800污水管道约5.5km。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相关资料。 本项目总最高投标限价为14752988.23元,①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6249360.72元,其中:钻探费5837200.00元、测量费183315.68元、物探费228845.04元;②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661106.00元;③溯源摸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842521.51元。 | |||||||
招标内容 | ①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综合管线探测测量(物探));②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③溯源摸查;④施工过程及后续配合服务。 | |||||||
工期 | 总服务期限为105个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其中,勘察工期: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测量、物探及勘察任务并提交成果,后续配合完成溯源摸查工作。初步设计工期:完成测量、物探及勘察任务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提交成果。溯源摸查工期(在勘察、设计工期内完成):①第一阶段: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满足初步设计阶段需要的溯源摸查任务并提交成果;②第二阶段:服务至满足施工图阶段需要的溯源摸查任务并提交成果。 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结束后的任一阶段,若涉及到相关部门关于该服务内容的疑问或审查等,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及时配合有关部门相关工作。 | |||||||
最高投标限价 | 14752988.23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溯源摸查资质:具备有效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能力应涵盖本次检测主要内容:管道内部缺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即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5.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①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相应的勘察资质,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③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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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portal/ width="214">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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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29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CA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portal/ width="170">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招标人 |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榕城财政大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862699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西东泮社区东凤园2栋东梯20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敏涛 | 联系电话 | 0663-8282862 | |||||
招标监督机构 |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866586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本次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portal/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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