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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47条市政道路(路段)及11个无物业服务居民小区、特殊公共区域“双龙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综合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贵州省 其他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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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5000DTQ项目名称: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47条市政道路(路段)及11个无物业服务居民小区、特殊公共区域“双龙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综合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P5201002025000DTQ001品目名称:品目1: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水路、多彩三号路等25条市政道路(路段)清扫保洁综合服务项目服务
采购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阳京贵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清大道入口处(西南商贸城A区西面)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我单位参与了贵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的“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47条市政道路(路段)及11个无物业服务居民小区、特殊公共区域‘双龙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FCG20251117035)品目1: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水路、多彩三号路等25条市政道路(路段)清扫保洁综合服务项目服务(品目编号:P5201002025000DTQ001)”招标活动,在阅读中标结果公告后,我单位对绿清生活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异议,我方认为该中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且结合该中标人过往的涉诉情况,存在极大的履约风险及劳动用工隐患,具体质疑如下:事实依据:1.中标价格严重低于行业成本,存在恶性竞争嫌疑。该中标人以466万元的价格承接上述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根据行业通用标准及项目实际需求,该价格难以覆盖人工薪酬、设备运维、物料消耗、税费及企业管理费等核心成本。低价中标往往导致中标人在后续履约过程中通过压缩服务质量、降低作业标准来维持利润,无法保障市政环卫作业的常态化、高标准运行。2.中标人存在多起劳动纠纷及用工违规记录,无法保障环卫工人权益。根据公开的企业信用报告显示并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绿清生活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近年来涉及多起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及劳动仲裁执行案件,且多次作为被告或被执行人,存在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社保争议等问题。劳动仲裁及执行案件:案件1:(2025)粤0303执15525号、深劳人仲案(2025)8360号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金额:20,153.00元身份:首次执行被执行人(涉及劳动仲裁)案件2:(2025)粤0114执8938号法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金额:327.00元案由:劳动争议身份:首次执行被执行人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案件1:(2025)粤0114民初11632号法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案由:劳动争议身份:民事一审被告案件2:(2024)豫0184民初16598号法院:新郑市人民法院案由:劳动争议身份:民事一审原告关联企业劳动用工风险:其关联公司“深圳市绿清集团有限公司”亦涉及多起劳动合同纠纷(如案号(2020)粤0307民初35085号、(2020)粤0307民初1695号、(2019)粤0307民初4861号),且身份均为被告。此外,还涉及相关工伤保险资格行政案件(案号(2021)粤0308行初2396号),反映出其在社保缴纳及工伤保障方面存在管理漏洞。鉴于该中标人在既往经营中已暴露出在劳动用工支付、社保缴纳等方面的合规性问题,且本次以低于完成品目1服务要求和服务质量的成本价格的投标报价中标,鉴于该中标人既往屡次发生不履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仲裁案件,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极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通过克扣环卫工人工资、不按政策文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等手段降低企业应支出的成本,因此造成的拖欠环卫工人工资的诉讼或仲裁极有可能造成劳动者上访或围堵,引发群体性劳动纠纷,不仅严重侵害一线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也存在极大的影响社会稳定隐患,损害公共利益。该中标人的报价属于异常低价报价,应予以否决。法律依据:/
请求:基于以上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方请求:1.核实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并审查其成本构成说明是否真实合理。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重新审查该中标人是否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综合考虑该中标人的劳动用工信用状况,重新评估其中标资格及履约能力。3.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及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对该项目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质疑不成立。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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