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700-01896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隆畜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州市太和区凌西街道宣仁里79号院内3号车库
中标(成交)金额:80(%)
评审总得分:9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C23140200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食品釆购,包括蔬菜、水果、饮品、粮油、禽类、畜肉、调料、水产、蛋类等食材的配备、釆购、运输及装卸。本项目合同期为三年,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向供应商提出供应要求,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要求:本项目合同期为三年,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向供应商提出供应要求,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署,采购人满意,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帅、赵微、罗思源、董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00元按500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
地址:古塔区重庆路一段63号
联系方式:符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0416-363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银花
电话:0416-36336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5-035-服务磋商-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隆畜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