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HC-2025-1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修文县林校校区2025年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71501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表 政策性加分(5.00) | ①为贯彻财库〔2019〕9 号文精神,所投产品属于财库〔2019〕18 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或财库〔2019〕19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 分;所投同时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 分,最高不超过2分。 (注: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②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提供证明材料)。 | 删除本项评分内容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表 价格分 评审标准 | 4、本项目为货物采购类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政策。 | 4、本项目为货物采购类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政策。 |
3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7日 09:30 | 2025-08-18 09:30 |
4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07日 09:30 | 2025-08-18 09:30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规定,删除采购文件评分表“政策性加分”相关内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修文县教育局
地址:修文县龙岗社区龙场驿南路行政中心B区
联系方式:0851-82372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国际中心3号楼A座1305
联系方式:1376505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66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嘶鸣
电话:13765056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