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5#教学综合楼实训室空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7155943480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喻宏飞18345077771报价起止时间:2025-07-21 09:00-2025-07-21 09:46
采购单位: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空调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空调; 次要参数要求:美的:5匹空调 RFD-120LW/BSDN8Y-PA401(1)A; | 68台 | 639200.00 | 美的/midea |
空调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空调; 次要参数要求:美的:3匹空调 KFR-72LW/G3-1; | 35台 | 231000.00 | 美的/midea |
附件: 采购需求表.doc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竞价时必须响应本采购需求文件里对应的品牌型号和配置参数,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并严格按照需求表中的配置参数进行报价。2、投标时必须提供对应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供货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避免假冒伪劣产品;对不能满足参数要求虚假响应,或者无法正常交货影响业主办公使用的,业主可作为废标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3、提供营业执照证明。4、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 柳北区 沙塘镇 君武路168号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送货备注: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其他说明 | 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2.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
验收标准 | 1.验收方法及方案: (1)验收方式: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整改,如因此过程耽误交货时间导致采购人不能及时接受货物的安装货物、使用货物造成损失的,中标人承担由此所造成全部损失。 (2)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建设,认为可以验收的,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交付验收前,中标人须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日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3)交付验收应按本项目约定的时间进行,如因采购人的原因而导致不能按时交付,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 (4)投标方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更换供货品牌及型号和相应参数,如出现所供产品与投标型号不符或所供产品参数不满足招标参数等情况,甲方不给予验收,不支付任何货款等费用,采购人将有关履约情况报广西区采购监督部门,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2.验收条件及标准: (1)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2)参数配置符合或优于合同要求; (3)中标供应商提供所招标采购的货物、配套设备、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资料作为验收的参考依据。 3.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
报价要求 | 1.投标报价包含货物、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安装辅材、施工辅材、包装、运输(或搬迁)、装卸、保险、货到就位的各种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本招标文件所列设备材料、税金、售后服务、培训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 2.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各种因素。 3.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 (4)安装费用(含安装时所需全部辅材和人工,含支架、水磨墙孔、耦合器底盒、铜管、保温套管、包扎带、电源线、排水管以及线路改造等,保证所有空调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
项目实施要求 | 安装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服从使用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按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2)安装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保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严格按投标产品的安装规范要求进行安装,确保安全; (4)中标人在安装前必须提供切实可行的安装技术方案,经采购人和使用方确认,且使用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5)安装技术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操作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设备到货后,由中标人指派专业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包括所有部件连接与调试,做到设备运转正常,演示设备的所有功能并培训采购人技术人员直到采购人能全部掌握设备的使用及日常维护。 3、成交人签订合同前提交所投产品的原厂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及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加盖厂家公章和中国能效标识网产品信息公告等证明材料,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中的参数必须与投标参数一致。采购方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按虚假应标处理,成交供应商需承担被采购人终止合同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中标人必须按约定时间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未按时完成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总款的千分之三扣罚违约金。如超过15天未能交付使用,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
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 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西区5#教学综合楼。 |
付款条件 | 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在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全部货款。 |
售后服务要求 | 1、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整机免费质保期要求不少于6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响应时间:用户呼叫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提供不间断维修直到故障解除。 3、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4、备品备件要求:无法解除的故障,必须提供备用设备保证采购人使用。须对合同中各种型号规格的空调设备提供足够的备品、配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
其他要求 | 1、报价必须包含所有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输、工具、报装、安装、调试、各种附材、附加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项号 1、2 投标产品供货时必须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厂授权书和供货证明原件,否则不予验收。 3、本分标核心产品为第 1、2 项产品,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中的推荐原则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之前,乙方按合同金额的5%以转账、保函或电汇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且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免费保修、维护、升级)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质量保证期 | 整个分标质量保证期: 6 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分项货物有要求按分项要求。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维修服务。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承诺对本项目设备提供终身服务,保修期外的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另行商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