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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朋瞳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AI服务器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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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昆朋瞳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AI 服务器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昆朋瞳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AI 服务器产业园建设项目  已由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昆高投备〔2025〕3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昆朋瞳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昆朋瞳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昆朋瞳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AI 服务器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昆山高新区元丰路以南、西尤泾以西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01936.15 平方米,新建研发综合楼、宿舍楼、生产车间、立体仓库、设备房及其他用房共计151504.35 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50797.53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44.3米;最大跨度约22.5米。同时建设内部道路、绿化景观、智能化等相应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94122.454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4月28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 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包含以下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及配合甲方报批审核所需成果文件(周边市政道路及政府规定需专项设计的除外),包含以下内容:①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基坑围护设计、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通讯、 弱电系统、智能化、电梯、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消防、景观绿化及泛光照明、人防、室外管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配电工程、临时用电、装饰装修、幕墙、市政后配套、围墙、停车位、卸货码头、及相关配套项目等所有工程设计)、电力专项设计(含接入工程及受电工程)及供电方案配合办理和服务、110KV高压设计、交通影响评估等; ②生产配套工艺设备的设计包含冷冻机、水泵、冷却塔、空压机、干燥机、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锅炉、生产真空、工艺真空、自控系统、直饮水、动力配电工程、数据中心及弱电工程、信息化工程、内生产环境及工艺配套工程(10万级洁净室、压缩空气、冷却水、真空、制氮、生产给水(含软化水系统)等工艺配套设备③生产工艺配套的设计动力设施、电气、暖通、机电设施、消防设施、无尘室净化设施、科技成果演示厅、化学品供应及浓废液收集系统、特气供应系统、纯废水系统、工艺制程废气处理系统、制程冷却水系统、IT智能化系统、厂务监控系统(FMCS)、安防弱电系统、工艺配套10KV配电、调试电源、工艺设备配套二次配等配套;④初步设计配合审査办理;⑤人防、消防设计文件配合审查办理;⑥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⑦配合前期报建;⑧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⑨配合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⑩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简则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

(2)物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包含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 预制构件、 工程设备购置(含电梯)等采购及安装调试。 

(3)施工内容包含:经审核通过后的施工图全部内容的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包括①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拆除工程(房屋及临时道路)、装饰装修、幕墙、安装工程(含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系统、电梯防雷(含检测)、电力工程(含验收)、110KV高压配电等)、所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 卸货码头、立体仓库、停车位、室外雨污水管、给排水、通讯、弱电系统、消防、景观绿化及照明、人防、室外管网、标识标线、正式出入口等)、施工过程的专项设计(如基坑设计、专项措施等);②生产配套工艺设备包含冷冻机、水泵、冷却塔、空压机、干燥机、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锅炉、生产真空、工艺真空、自控系统、直饮水、动力配电工程、数据中心及弱电工程、信息化工程、内生产环境及工艺配套工程(10万级洁净室、压缩空气、冷却水、真空、制氮、生产给水(含软化水系统)等工艺配套设备购置、安装;③生产工艺配套动力设施、电气、暖通、机电设施、消防设施、无尘室净化设施、科技成果演示厅、化学品供应及浓废液收集系统、特气供应系统、纯废水系统、工艺制程废气处理系统、制程冷却水系统、IT智能化系统、厂务监控系统(FMCS)、安防弱电系统、工艺配套10KV配电、调试电源、工艺设备配套二次配等配套工程、安装;④ 以及合同及《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4)红线内前期场地平整、施工临设、临时围墙和道路修建、地上附着物清理,红线外租赁土地的临设、临时出入口等承包人综合考虑在合同价内。

(5)接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水表、电力、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并协助发包人办理本项目正式用水、用电、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相关手续,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6)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7)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24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工程总承包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工程施工业绩:2020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24 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设计业绩:2020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24日(以设计合同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设计合同、图审合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设计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3.3.3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0)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1)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3)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总承包项目经理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4)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5)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6)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7)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应为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b、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经理应能保证全职常驻现场。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筑工程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e、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另一标段中投标。

f、本次工程招标与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09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24日 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4.3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24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7.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10.其他说明

10.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10.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10.3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江苏省数据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数科CA官网:http://***/,根据提示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信息,咨询电话:400-166-2366,18550096817。

10.4其他:首次进昆山投标企业至昆山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投标备案,开通网上报名权限。联系电话:0512-57379033,0512-57379037。首次进昆山投标企业办理CA认证业务:江苏省电子认证(CA)苏州服务中心昆山服务点(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联系电话:0512-57121922,0512-57921288。(如为联合体,网上报名和CA由牵头人实施)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昆朋瞳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昆山高新区   地址:      昆山开发区南浜路306号3楼  
邮编:         邮编:      215300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邓佳佳  
电话:      0512-55231051    电话:      0512-5702320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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