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4247
项目编号: D6401000141100363
项目名称: 灵武市公安局2025年体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841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41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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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公安局2025年体检服务项目 | 灵武市公安局2025年体检服务项目 | 体检服务 | 1 | 体检人员:民警、辅警、禁毒专干等,体检人数共计:767人,体检标准共两个档位:1000元/人;1200元/人。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正文。 | 841600.00 | 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单价的最高限价。报价时每项单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需求中每项单价的最高限价,超出视为无效投标。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41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收体检人员开始体检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含体检报告出具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9-30 15:27:02 至 2025-10-1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21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360 浏览器 (极速模式)、谷歌Chrome、微软Edge等浏览器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远程解密。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时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 CA 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证书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升级更新。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3.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 CA 证书按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打 0951-6891120 咨询。 4.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接收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6.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怀远街1号
联系方式: 15769670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B区14栋2层
联系方式: 0951-7625588、17395082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樊艾
电话: 1576967030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靓、杨瑞
电话: 0951-7625588、17395082710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