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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洪洲出水管网南水北调河南-出水口段)工程1标段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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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洪洲出水管网南水北调河南-出水口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县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洪洲出水管网南水北调河南-出水口段)工程已由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辉县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辉发改【2026】86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4-410782-04-01-517517 ,招标人为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辉县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洪洲出水管网南水北调河南-出水口段)工程

2.2 项目编号:辉县招标采购-2026-50、(县区)新交GCZB-2026-0210

2.3 建设规模:辉县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洪洲出水管网南水北调河南-出水口段)工程

2.4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5 预算金额:6706194.53元;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建设地点:辉县市洪洲乡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1 个标段

2.9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 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 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 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

5.2、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 格式)。加密投标文件(.XXTF 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 锁(包括法人CA 锁)进行签章制作。

5.5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58188538。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5.6 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7.评标与定标

7.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均采用“核查随机法”。

7.2 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7.3 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7.4 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7.5 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8.其他补充事宜

8.1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8.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辉县市学院路北段

联系人:崔振国

电  话:1359871579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金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吴村镇人民政府东68号

联系人:马亚琳

电  话:13203888140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辉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辉县市交通大厦

电  话:0373-6256030

2026年9月18日

审查自查表(1).pdf 招标文件-辉县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洪洲出水管网南水北调河南-出水口段)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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