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审计协审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2025年下半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为更好地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相关工作,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采购人)拟选择1家审计协审服务团队(供应商)协助开展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深圳赛区宝安区场馆(场地)维修建设情况审计项目的相关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
配合采购人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相关业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供应商派出一名工程审计协审人员、一名财务审计协审人员(以下简称派驻人员)常驻采购人指定场所工作,参与采购人组织实施的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深圳赛区宝安区场馆(场地)维修建设情况审计的协审工作。
2、按照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派驻人员应提供专业的协审工作服务,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审计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审计情况,并完成其他审计基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撰写审计取证单、现场调查取证、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档案等。
3、协助采购人完成与审计协审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技术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派驻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对于工程人员,应至少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专业需为土木类或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造价专业);对于财务人员,应至少具备中级职称,专业需为会计学类、经济学类或审计学类并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派驻人员都应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含2年)对应专业工作经验,职称原则上不得低于上述要求。上述人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2、派驻人员相关费用标准在合同中拟定,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发放派驻人员工资、福利,并按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购买社保及其他保险,履行保密义务并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工作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相关内部工作信息,不得用于采购人审计协审工作以外的用途。
(三)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质量以经采购人确认的考勤表、履约评价表得分为参考。履约评价表采用100分制,90-100分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履约评价表在项目结束后由采购人完成,供应商服务质量是协审服务验收的基础。
(四)价格要求
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4.52万元(¥145,200.00),参与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可高于预算价,否则投标文件视同无效。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成本(自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以及供应商到被审计单位驻点审计和查勘现场所需的车辆和司机等)、人员工资、法定税费和投标供应商的利润等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视为无效投标。
(五)服务期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3个月(2025.9.1-2025.12.1),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为准。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为每月一付,按照上月考核和考勤情况,下月支付上月相关费用。
(七)后续服务要求
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如供应商派驻人员提供的审计服务不符合采购人的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指派新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审计人员。
(八)违约责任
若供应商未能履行投标时的派出人员承诺,应与采购人进行书面协商,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更换。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每擅自更换一人,处罚10000元。若供应商无法派出足额人员,每少一人,处罚50000元,且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任务完成情况终止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
三、投标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采购人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按照合同约定承诺认真履行服务合同。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近三年具有政府行政机关投资项目或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的工作经验的优先,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投标文件
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中需包含:(1)投标方案(含商务标和派驻人员名单);(2)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4)供应商简介、业绩;(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履约承诺函(格式自拟);(7)派驻人员简历(相关工作经验介绍等)、毕业证书、职称证书;(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9)其他证明资料。
四、投标相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8:00止。
2、标书递交地点: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密封(格式自拟)后可邮寄至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360办公室,联系电话:88178067,15710834018(薛女士)。
3、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采购人收到标书后,按照内部采购流程经评审后将中标供应商名单公示。未中标者将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
2025年8月15日
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审计协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深圳赛区宝安区场馆(场地)维修建设情况审计).doc
评分表(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深圳赛区宝安区场馆(场地)维修建设情况审计).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