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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专职消防队营区监控系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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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专职消防队营区监控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202609017

2、项目名称: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专职消防队营区监控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69156.00元

最高限价:46915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QSZB202609017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专职消防队营区监控系统项目

469156.00

469156.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实现全市62个乡镇消防队伍可视化、一体化管控。包括乡镇队新建监控系统和存量乡镇队监控系统对接两大板块,整体需实现可监控、可联网、可与119接处警系统融合对接的智能化监控体系等。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5.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5.5项目地点:详见采购需求。

5.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a.“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b.“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c.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评审完成前】。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含:领取采购文件)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电子邮件领取:供应商将已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内容:授权内容包含获取采购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XXXX项目+联系方式】发送hnqszbdl@[链接]。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文件费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如采用公对公银行转账的,请转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在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到账)),转账备注项目名称+文件费,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单位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0105719189318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411060600018120553417

行号:301491000525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中招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中招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四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6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7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8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以成交价为基准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金额后期不因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调整而变更。

3.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371-61737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联系人:吴晓芳、陈学彬、曹荣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芳、陈学彬、曹荣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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