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三期 (勘察设计)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象发改审批[2025]112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水利局,招标人为象山县水利局,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投资估算为7.13亿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37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提升23条海塘(约29.951公里)、养殖坑塘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工期51个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报告书编制工作。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业主下发的设计任务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1)勘察测量工期:勘察、测量进度不影响设计进度;(2)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在收到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3)其他工期:收到招标人任务书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所有勘察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深度。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两项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拟派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拟派)应持有地质勘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2025年7月、8月、9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0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2日17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EF%BC%89%E3%80%82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水利局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联系人:朱颂伟
联系电话:0574-65767363
招标代理: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478-488号二楼
联系人:吴程瑶
联系电话:13566501341
监管部门:象山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