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工程范围为港区集装箱场、港区散货场改扩建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包含:集装箱作业区在既有装卸作业线北侧新增装卸线1束3线及相应的设施和场地改造;散货作业区将既有装车线延长至1050米有效长;集装箱作业区、散货作业区对既有拆除设施进行还建;对既有港区装卸站的既有设备系统等进行适应性改造。实施范围为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轨道、工艺及设备、通信、信号、信息及监测、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建筑、站场、站后及大型临时工程以及其他沿线附属设施工程。本项目辅轨长度约5.28公里,项目建安费估算约为2.6亿元。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对工程建设其他费相关合同的协调管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规模的调整、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移交阶段、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对工程建设其他费相关合同的协调管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规模的调整、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移交阶段、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以下任一资质:①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②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铁路工程(含铁路专用线)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若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投标人应书面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投入该人员。提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承诺函”。】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①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②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指定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00 分 主要人员:15.00 分 技术能力:5.00 分 业绩:20.00 分 履约信誉: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5.0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 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00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0~10.00) | 10.00分 |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
监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及安全、环保管理措施 (0~10.00) | 10.00分 | 根据投标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及安全、环保、合同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0~10.00) | 10.0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理解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特点等方面进行评审。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0~10.00) | 10.0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工程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2.4(2) | 主要人员 | 15.00分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与业绩 (0~15.00) | 15.0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及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①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要求得基本分9分; ②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在满足资格审查基础上,承担过已完工的铁路工程(含铁路专用线)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每增加1个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3) | 技术能力 | 5.00分 | 技术能力 (0~5.00) | 5.00分 | 根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2.4(4) | 业绩 | 20.00分 | 业绩 (0~20.00) | 20.00分 | 从各投标人自2020 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导出的《投标 报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已完类似工程的数量进行评分。 ①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②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满足资格审查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完工的工程总投资160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工程(含铁路专用线)监理项目的加4分,最高得8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5) | 履约信誉 | 5.00分 | 履约信誉 (0~5.00) | 5.00分 | 根据《江苏省地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苏交规[2021]6号)文件精神,参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对投标人信誉进行评价: ①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评审委员会应给予5分。 ②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级(含暂定A级、暂定AA级)的,评审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85)/10+0.8X ③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B级(含暂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70)/15+0.65X ④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C级(含暂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60)/10+0.45X 注:①X为履约信誉分满分值(X=10),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监理类)信用评定结果信用等级和分值为准。履约信誉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②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相同时以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最低应用分值作为联合体的分值。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6) | 其他因素 | 5.00分 | 设备与工具配备 (0~5.00) | 5.00分 | 主要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所配备的各种检测设备能否满足现场试验的需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等是否满足招标项目需要进行评价。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2.4(7) | 评标价 | 10.0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E1=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E2=0.1 ;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 ,但 E1 应大于 E2。 | ||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按《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其他扫描件。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或仅提供“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导出的投标报表的,投标人须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相关网站、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电话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6)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地方铁路处;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5-83194189;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 | 地址: | 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楼 |
联系人: | 张磊 | 联系人: | 陆俊华 |
电话: | 15850783890 | 电话: | 138139978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