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三期) | 项目代码: | 2310-330784-04-01-182116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州大厦4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8868715120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联系人:马自成 电话:18857108126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工程规模:计划采购安装16台电梯(包括2台1.6T客梯;2台1T货梯;12台3T货梯,共计需采购16台电梯)。招标范围: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产品保护、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 | ||
招标规模: | 计划采购安装16台电梯(包括2台客梯、14台货梯)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7840900007566002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4,75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或联合体,允许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的法人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如果属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同时提供各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自分工;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3.1.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需提供所在单位社保,代理商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拟派,其社保须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缴纳。社保为在本单位(2025年11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3.3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3.5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2-26至2026-01-16,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1-16,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行政监督机构: |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9-89293510 |
来源平台: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5-12-25 14: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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