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公共服务单位和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2507-440304-04-05-193498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福田区公共服务单位和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批)
项目编号:2507-440304-04-05-19349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福田区公共服务单位和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2507-440304-04-05-193498001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20 09:00:00 至 2025-10-10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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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9-30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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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10-05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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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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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3020号 | |
经办人 | 汪工 | |
办公电话 | 0755-83924768 | |
电子邮箱 | 478857999@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陈工 | |
办公电话 | 0755-25153731 | |
手机号码 | 13826535785 | |
电子邮箱 | 289242093@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福田区公共服务单位和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标段编号:2507-440304-04-05-193498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 2、工程设计; 3、项目管理; 4、预算编制; 5、招标代理; 6、其他:(1)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依法承担与工程勘察工作、工程设计工作、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预算编制工作、招标代理工作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组织项目全过程各重要节点的专家评审会(或技术咨询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各种会议),解决技术难题、提供专业优化意见及建议并承担其相关费用(专家费、专家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会务费等)。 (3)合同规定的其他乙方服务内容及甲方要求完成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490.88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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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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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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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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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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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职责。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至少承担一项工作任务。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等级按其在联合体协议中所承担工作内容的专业类别进行确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注:根据深建规〔2018〕3号文,本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1、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个专业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职责。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至少承担一项工作任务。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等级按其在联合体协议中所承担工作内容的专业类别进行确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注:根据深建规〔2018〕3号文,本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 (1)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拟派)。 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委拟派)。 4、预算编制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预算编制工作的单位委派)。 注:以上人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预算编制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各自承担相应范围内的工作。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