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工程(上部结构工程)
的答疑纪要2
各投标人:
一、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工程(上部结构工程)(项目编号:E3505000102802012003),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回复如下:
问1: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规定中,并未对电子保函的出具机构做出限制性规定,但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申请电子保函时,系统强制要求投标人只能通过本平台内嵌的通道申请。 鉴于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的要求与交易系统的强制性操作要求存在不一致,特此提请澄清:本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是否必须且只能通过“交易系统内嵌的通道”办理?若投标人自行从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可网查),是否被接受?
答:本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只能通过“交易系统内嵌的通道”办理,否则将无法直接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6年01月27日09:10时”变更为“2026年01月30日09:45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泉州润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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