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三标段监理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清发改审批【2025】项目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6679.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981.861955万元。
建设规模: 新建发展西路约680米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30100.00元;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5其他要求:3.1.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5.3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06 00:00至2025-11-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2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9.2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9.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王国军 ,联系电话: 0312-3232678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2-580060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 元。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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