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庄墓初级中学运动场塑胶面层、人造草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CCHZ001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庄墓初级中学运动场塑胶面层、人造草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07月02日10:00。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更正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3、第三章采购需求2、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预制型橡胶卷材、人造草坪、人造草坪减震垫、人造草坪填充颗粒技术参数及要求更正为: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备注 |
1 | ▲预制型橡胶卷材 | 1、原场地塑胶面层拆除以及清理外运; 2、局部砼基层修复; 3、预制型橡胶卷材为一体成型不分层结构,天然橡胶材质,厚度≥13mm,宽度≥1.22m,无机填料含量≤45%; ■4、为确保跑道质量,预制型橡胶卷材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均须符合GB 36246-2018规定的要求; ★5、为保证预制型橡胶跑道在使用过程中不易产生褪色,所投预制型橡胶卷材UVB240小时和UVA240小时老化处理后再湿热老化不低于240h,灰卡等级≥3级; ★6.为保证预制型橡胶跑道在使用过程中经雨水浸泡不易产生断裂,所投预制型橡胶卷材耐雨水浸泡不低于480小时和耐盐水浸泡不低于480小时后拉伸强度≥0.70Mpa,拉断伸长率≥800%; ★7.为保证预制型橡胶跑道在使用过程中不因酸、盐腐蚀而损坏,预制型橡胶卷材依据GB/T1690-2010标准耐酸雨浸泡不低于340小时和耐盐水浸泡不低于340小时后外观变化检测结果为外观无气泡、无裂纹、无孔洞、无分层、无裸露斑。 | 4354㎡ | 工业 | |
2 | 人造草坪 | 1.双开槽耐磨型或构造上具有增加摩擦技术措施的单丝(6股/簇,12根草丝以上)100% PE草丝; 2.草高:50mm; 3.针数: 10500/㎡; 4.磅重:12000磅; 5.颜色:深绿、果绿双色; 6.走针方式:Z字型纺织; 7.底部:三层网格底; ■8.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 ■9.为保证场地使用的安全性和环保性,所投人造草坪的邻苯二甲酸酯总量未检出; ★10.为保证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易褪色和断裂,所投人造草坪老化480小时后,色牢度≥7级,草丝拉断力≥45N,底部拉断力横向≥2000N,纵向≥1900N。 | 2574㎡ | 工业 | |
3 | 人造草坪减震垫 | 1、材质工艺:XPE化学交联发泡; 2、外观:正反两面颜色保持一致且均有垂直交错排水槽,槽宽3-5mm,槽与槽间距4-5cm; 3、宽度:≥1.52m,密度:30kg-50kg/m³,厚度:10mm; ■4、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 ■5、所投产品的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三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均为“未检出”; ■6、所投产品的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均为“未检出”。 | 2574㎡ | 工业 | |
4 | 人造草坪填充颗粒 | 1、材质:热塑性弹性材料 (TPE); 2、形状:蜂窝状空心颗粒; 3、粒径:外径大小 2.8-3mm; ■4、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 ★5、所投人造草坪填充颗粒在氙灯老化不低于480h后,抗压强度≥600kPa,且判定结论为“符合”。 ★6、所投人造草坪填充颗粒在氙灯老化不低于480h后,拉伸强度≥0.5Mpa,拉断伸长率≥600%,撕裂强度≥9kN/m,且各单项结论均判定为“符合”。 | 12870kg | 工业 |
4、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中“产品认证”更正为:
相关认证 | 投标人或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商具有预制型橡胶卷材或人造草坪或人造草坪减震垫或人造草坪填充颗粒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5分,最高得10分: 注:满分10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认证证书和国家认监委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 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供货需求-2、技术参数及要求 ”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或特定厂家的特定参数限制潜在投标人。
事实依据:1、预制型橡胶卷材要求“5.为保证预制型橡胶跑道在使用过程中不易产生褪色,所投预制型橡胶卷材依据GB/T1740-2007标准《漆膜耐湿热测定法》UVB240小时和UVA240小时老化处理后再湿热老化不低于240h,灰卡等级≥3级”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或特定厂家的特定参数限制潜在投标人。
首先,GB/T1740-2007标准《漆膜耐湿热测定法》规定了色漆、清漆或相关产品的涂层抗高温、高湿环境能力的试验方法,并且标准中关于检测试样的处理方法如下:
由上可知,该标准要求的检测样品为液体涂料,样品涂覆底材也必须是标准规定的底材,涂层厚度也是以微米计算的,与预制型橡胶卷材并不完全适用;
其次,通读GB/T1740-2007标准《漆膜耐湿热测定法》全文,标准文本中并未出现“UVB240小时和UVA240小时老化处理后再湿热老化不低于240h”的样品处理规定,并且关于试验步骤的规定如下:
由上可知,招标文件规定试验步骤、处理条件与标准不符,试验时间也属于双方约定,属于个别供应商的特定参数。
所以综上两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并不是如其所言“依据GB/T1740-2007标准《漆膜耐湿热测定法》”进行的检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人此条采购需求,涉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且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符。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要求。
答1:见更正内容3。
问2:预制型橡胶卷材要求“6.为保证预制型橡胶跑道在使用过程中经雨水浸泡不易产生断裂,所投预制型橡胶卷材依据 GB/T 1740-2007标准耐雨水浸泡不低于 480小时和耐盐水浸泡不低于 480 小时后拉伸强度≥0.70Mpa,拉断伸长率≥800%”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或特定厂家的特定参数限制潜在投标人。
通读GB/T1740-2007标准《漆膜耐湿热测定法》全文,标准文本中并未出现“耐雨水浸泡不低于480小时和耐盐水浸泡不低于480小时后”的样品处理规定,更没有要求检测“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规定,即使是再参考其他标准检测两项内容,也属于人为修改、拼凑检测依据,属于个别供应商的特定参数。
所以综上所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并不是如其所言“依据GB/T1740-2007标准《漆膜耐湿热测定法》”进行的检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人此条采购需求,涉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且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符。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要求。
答2:见更正内容3。
3、预制型橡胶卷材要求“7.为保证预制型橡胶跑道在使用过程中不因酸、盐腐蚀而损坏,预制型橡胶卷材依据GB/T1690-2010标准耐酸雨浸泡不低于480小时和耐盐水浸泡不低于480小时后外观变化检测结果为外观无气泡、无裂纹、无孔洞、无分层、无裸露斑”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或特定厂家的特定参数限制潜在投标人。
查阅GB/T1690-2010标准可知,标准规定的样品浸泡时间如下:
很明显招标文件规定的480h+480h并非7d的整倍数,属于个别供应商的特定参数。
综上所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并不是如其所言“依据GB/T1690-2010标准”进行的检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人此条采购需求,涉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且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符。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要求。
答3:见更正内容3。
问4:人造草坪要求“9.为保证场地使用的安全性和环保性,所投人造草坪满足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在低温-40℃和高温 60℃交替放置240h(共480h)后,邻苯二甲酸酯总量检测结果为未检出”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或特定厂家的特定参数限制潜在投标人。
首先,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的适用范围如下:
由标准的适用范围可知,其主要适用于文具类产品,并且对于适用年龄也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标准与本项目的塑胶产品不相符。
其次,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检测邻苯二甲酸酯的样品前置处理条件,并没有“在低温-40℃和高温 60℃交替放置 240h(共 480h)后”的规定。并且产品化学元素的多少应是产品生产时固有的(且含量是最高的),以高低温交替处置样品,再检测“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完全没有必要,且没有依据。属于个别供应商的特定参数。
综上两点所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满足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在低温-40℃和高温 60℃交替放置 240h(共 480h)后,邻苯二甲酸酯总量检测结果为未检出”进行的检测,没有合法合规的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人此条采购需求,涉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且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符。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要求。
答4:见更正内容3。
问5:人造草坪要求“10.为保证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易褪色和断裂,所投人造草坪依据GB/T16422.2-2022老化480小时后,色牢度≥7 级,草丝拉断力≥45N,底部拉断力横向≥2000N,纵向≥1900N”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或特定厂家的特定参数限制潜在投标人。
首先,GB/T16422.2-2022标准,是运动场地塑胶面层相关的国家标准检测产品耐老化性能的参考标准,GB/T16422.2-2022标准自身,并没有检测“色牢度,草丝拉断力,底部拉断力”的检测规定和相应的结果参考数据。
其次,运动场地塑胶面层相关的国家标准检测产品耐老化性能的检测时长为500h,大于采购文件要求的480h,不合理。属于个别供应商的特定参数。
综上两点所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依据GB/T16422.2-2022老化”检测,没有合法合规的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人此条采购需求,涉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且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符。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要求。
答5:见更正内容3。
问6:人造草坪减震垫要求“5、所投产品依据GB 21027-2020在低温-40℃和高温 60℃交替放置不低于240h(共 480h)后,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三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均为“未检出”,且各单项结论均判定为“符合””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或特定厂家的特定参数限制潜在投标人。
首先,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的适用范围如下:
由标准的适用范围可知,其主要适用于文具类产品,并且对于适用年龄也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标准与本项目的塑胶产品不相符。
其次,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检测邻苯二甲酸酯的样品前置处理条件,并没有“在低温-40℃和高温 60℃交替放置 240h(共 480h)后”的规定。并且产品化学元素的多少应是产品生产时固有的(且含量是最高的),以高低温交替处置样品,再检测“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三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的含量,完全没有必要,且没有依据。属于个别供应商的特定参数。
综上两点所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依据GB 21027-2020在低温-40℃和高温 60℃交替放置不低于240h(共 480h)后”检测“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三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没有合法合规的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人此条采购需求,涉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且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符。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要求。
答6: 见更正内容3。
问7:人造草坪减震垫要求“6.所投产品依据 GB 28481-2012 在低温-40℃和高温 60℃交替放置不低于240h(共480h)后,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的检验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单项结论均判定为“符合””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或特定厂家的特定参数限制潜在投标人。
首先,GB 28481-2012全称“塑料家具中的有害物质限量”,适用范围如下:
由标准的适用范围可知,其主要适用于塑料类家具产品,与本项目的塑胶产品不相符。
其次,GB 28481-2012检测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的样品前置处理条件,并没有“在低温-40℃和高温 60℃交替放置 240h(共 480h)后”的规定。并且产品化学元素的多少应是产品生产时固有的(且含量是最高的),以高低温交替处置样品,再检测“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完全没有必要,且没有依据。属于个别供应商的特定参数。
综上两点所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依据 GB 28481-2012 在低温-40℃和高温 60℃交替放置不低于240h(共 480h)后”检测“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没有合法合规的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人此条采购需求,涉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且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符。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要求。
答7:见更正内容3。
8、人造草坪填充颗粒要求“5、所投人造草坪填充颗粒依据 GB/T 18173.1-2012标准,在氙灯老化不低于480h后,抗压强度≥600kPa,且判定结论为符合”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或特定厂家的特定参数限制潜在投标人。
经查询,GB/T 18173.1-2012全称“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适用范围如下:
由标准的适用范围可知,该标准与本项目的填充颗粒不相适用。仅此一条,招标文件的本条要求已涉嫌套用特定供应商的特定参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人此条采购需求,涉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且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符。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要求。
答8:见更正内容3。
问9:人造草坪填充颗粒要求“6、所投人造草坪填充颗粒依据GB/T 10654-2001标准,氙灯老化不低于480h后,拉伸强度≥0.5Mpa,拉断伸长率≥600%,撕裂强度≥9kN/m,且各单项结论均判定为符合”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或特定厂家的特定参数限制潜在投标人。
首先,GB/T 10654-2001标准检测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并没有规定“氙灯老化不低于480h后”的样品前置处理条件,属于人为擅自修改标准的产物。
其次,GB/T 10654-2001标准规定的检测试样条件如下:
由此可知,填充颗粒的形状、大小等均不具备依据GB/T 10654-2001检测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条件。并且作为填充物,使用过程中并不受外力或者自身应力的变化产生拉应力破坏,所以根本就没有检测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必要。
综上,招标文件的本条要求涉嫌套用特定供应商的特定参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人此条采购需求,涉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且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符。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要求。
另外,不管招标文件对上述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还是承诺中标后提供,都改变不了采购需求不合法合规的事实。并且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中标后提供不出的上述不合规检测报告的,将对其进行处罚,无疑是对潜在供应商在标前的一中喝退行为。
答9:见更正内容3。
问10: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资信分”中,产品认证相关内容,没有说明各产品的具体认证事项。
答10:见更正内容4。
问11:预制型橡胶卷材技术参数及要求以下标注★的:
★5、为保证预制型橡胶跑道在使用过程中不易产生褪色,所投预制型橡胶卷材依据GB/T 1740-2007标准《漆膜耐湿热测定法》UVB240小时和UVA240小时老化处理后再湿热老化不低于240h,灰卡等级≥3级;
★6.为保证预制型橡胶跑道在使用过程中经雨水浸泡不易产生断裂,所投预制型橡胶卷材依据GB/T 1740-2007标准耐雨水浸泡不低于480小时和耐盐水浸泡不低于480小时后拉伸强度≥0.70Mpa,拉断伸长率≥800%;
★7.为保证预制型橡胶跑道在使用过程中不因酸、盐腐蚀而损坏,预制型橡胶卷材依据GB/T1690-2010标准耐酸雨浸泡不低于480小时和耐盐水浸泡不低于480小时后外观变化检测结果为外观无气泡、无裂纹、无孔洞、无分层、无裸露斑。
事实依据:以上第★5-7共计3条未按照目前国家规定的行业强制执行标准GB36246-2018或推荐执行标准GB/T43566-2023、GB/T14833-2020设置,明显偏向某企业及品牌,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公平、公正原则,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11:见更正内容3。
问12:人造草坪技术参数及要求:
1.双开槽耐磨型单丝(6股/簇,12根草丝以上)100% PE草丝;
■9.为保证场地使用的安全性和环保性,所投人造草坪满足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在低温-40℃和高温60℃交替放置240h(共480h)后,邻苯二甲酸酯总量检测结果为未检出;
★10.为保证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易褪色和断裂,所投人造草坪依据GB/T 16422.2-2022老化480小时后,色牢度≥7级,草丝拉断力≥45N,底部拉断力横向≥2000N,纵向≥1900N。
事实依据:第1条描述设置了“双开槽”的特殊工艺,明显偏向某企业及品牌,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公平、公正原则,建议删除。
第■9和★10条共计2条未按照目前国家规定的行业强制执行标准GB36246-2018或推荐执行标准GB/T43566-2023、GB/T14833-2020设置,明显偏向某企业及品牌,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公平、公正原则,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12:见更正内容3。
问13:人造草坪减震垫技术参数及要求:
2、外观:正反两面颜色保持一致且均有垂直交错排水槽,槽口呈U型,槽宽3-5mm,槽与槽间距4-5cm
■5、所投产品依据GB 21027-2020在低温-40℃和高温60℃交替放置不低于240h(共480h)后,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三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均为“未检出”,且各单项结论均判定为“符合”;
■6、所投产品依据GB 28481-2012在低温-40℃和高温60℃交替放置不低于240h(共480h)后,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的检验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单项结论均判定为“符合”。
事实依据:第1条描述设置了特殊外观和产品工艺,明显偏向某企业及品牌,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公平、公正原则,建议删除。
第★5和★6条共计2条未按照目前国家规定的行业强制执行标准GB36246-2018或推荐执行标准GB/T43566-2023、GB/T14833-2020设置,明显偏向某企业及品牌,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公平、公正原则,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13:见更正内容3。
问14:人造草坪填充颗粒技术参数及要求:
2、形状:四孔蜂窝状空心颗粒
★5、所投人造草坪填充颗粒依据GB/T 18173.1-2012标准,在氙灯老化不低于480h后,抗压强度≥600kPa,且判定结论为“符合”。
★6、所投人造草坪填充颗粒依据GB/T 10654-2001标准,氙灯老化不低于480h后,拉伸强度≥0.5Mpa,拉断伸长率≥600%,撕裂强度≥9kN/m,且各单项结论均判定为“符合”。
事实依据:第2条描述设置了特殊外观和产品工艺,明显偏向某企业及品牌,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公平、公正原则,建议删除。
第■5和■6条共计2条未按照目前国家规定的行业强制执行标准GB36246-2018或推荐执行标准GB/T43566-2023、GB/T14833-2020设置,明显偏向某企业及品牌,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公平、公正原则,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14:见更正内容3。
问15:事项一:产品认证:所投预制型橡胶卷材、人造草坪、人造草坪减震垫、人造草坪填充颗粒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1)提供预制型橡胶卷材的,得2.5分,最高得2.5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认证证书和国家认监委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
经2025年6月6日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发现,有预制型橡胶卷材的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厂家只有2家(天津奥力达和江苏瑞弗);结合预制型橡胶卷材参数要求,只有一家厂家符合要求;他们的产品认证证书以授权给一家投标公司,别的投标公司是拿不到他的产品认证证书。
事项二:产品认证所投预制型橡胶卷材、人造草坪、人造草坪减震垫、人造草坪填充颗粒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3)提供人造草坪减震垫的,得2.5分,最高得2.5分;(4)提供人造草坪填充颗粒的,得2.5分,最高得2.5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认证证书和国家认监委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
经2025年6月6日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发现,有人造草坪减震垫、人造草坪填充颗粒的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厂家,只有1家(江苏瑞弗);他们的产品认证证书以授权给一家投标公司,别的投标公司拿不到他的产品认证证书。
综上所述,建议取消认证证书评分项;因为拿到产品认证证书的那家投标公司,比别的投标人没开始投标就高了7.5分得分;有违招投标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我们作为投标者,希望能够在合理、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下参与招标项目。
答15:见更正内容4。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庄墓初级中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庄墓街道金桥南
联系方式:0551-66571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67、627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敏
电话:0551-62721967、62721970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