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泰和县城区养老中心项目一期装修项目(B包)医疗器械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泰和县城区养老中心项目一期装修项目(B包)医疗器械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78038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5F001373571 泰和县城区养老中心项目一期装修项目(B包)医疗器械系统采购 1 批 35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40天内,具体供货、数量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3 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4价格分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三、获取招标文件:2025年06月21 09:00 至 2025年07月11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