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市
中
部
文
化
产
业
园
及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道
路
(
鲤
花
港
-
新
塘
河
)
及
(
上
塘
河
-
锦
兰
路
)
工
程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海
发
改
审
〔
2025
〕
153
号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盐
官
旅
游
度
假
区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盐
官
景
区
综
合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海
辰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海
宁
市
中
部
文
化
产
业
园
及基础设
施建设项
目—规划道
路(鲤花
港-新塘
河)及(
上塘河-
锦兰路)
工程
(标段名
称)的施
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8029.28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8029.28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3275.39
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新建规划道路(鲤花港-新塘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40km/h
,
路
基
宽
度
33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
×
3.5m
人
行
道
+2
×
0.25m
路
缘
带
+2
×
3.0m
非
机
动
车
道
+2
×
2
×
3.5m
机
动
车
道
+2
×
0.25m
路
缘
带
+5m
中
分
带
。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砼
面
层
、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基
层
,
路
基
采
用
宕
渣
填
筑
,
人
行
道
采
用
花
岗
岩
面
砖
铺
设
。
新
建
规
划
道
路
(
上
塘
河
-
锦
兰
路
)
按
城
市
次
干
路
标
准
设
计
,
设
计
速
度
40km/h
,
路
基
宽
度
24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
×
3.5m
非
机
动
车
道
+2
×
1.5m
侧
分
带
+2
×
0.25m
路
缘
带
+2
×
2
×
3.25m
机
动
车
道
+0.5m
双
黄
线
。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砼
面
层
、
水
泥
稳定碎石基层,路基采用宕渣填筑
,建设地点:
上塘河西侧、鲤花港南侧
。
2.2
招
标
范
围
:
海
宁
市
中
部
文
化
产
业
园
及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道
路
(
鲤
花
港
-
新
塘
河
)
及
(
上
塘
河
-
锦
兰
路
)
工
程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道
路
工
程
、
管
线
工
程
、
路
灯
工
程
、
交
安
设
施
及
其
他
相
关
附
属
设
施
工
程等;具体详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32519112
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贰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2-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单
独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单
个
合
同
价
要
求
2500
万
元
及
以
上
)
业
绩
,
(2022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项
目
实
际
开
工
时
间
,
如
证
明
的
业
绩
资
料
里
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
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一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8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
建
造
师
)
准
时
参
加
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1 条规定
。
(三)其他: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
江
江
南
要
素
交
易
中
心
(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海
宁
]
)
(https://***/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EF%BC%89%3Cp%3E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浙
江
江
南
要
素
交
易
中
心
(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海
宁
]
(
https://***/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3Cp%3E )
网
上
投
标
平
台
自
行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