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芳梦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度新余市本级就业创业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FMH-2025-20)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新余市本级就业创业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3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MH-2025-20
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余市本级就业创业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5000.00 元
最高限价:925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新余购2025F000102754 | 市本级就业指导服务(就业创业信息咨询服务)项目 | 1 | 批 | 925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0:00 至 2025年10月25日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免费报名及下载)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10月3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西裙楼3楼)
五、开启:
2025年10月3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西裙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4.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主板序列号、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三)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 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五)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或上传、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硬件信息相同或属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六)对不同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计算机的 IP地址相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并在评审报告中对相关情况予以记录。(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及时提醒评审专家依照采购文件中关于投标无效的规定进行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仰天东大道新余市人力资源大市场
联系方式:0790-673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芳梦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逸夫小学隔壁清北雅苑4栋1单元402
联系方式:17779034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蔺文博
电话:17779034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