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002507087 |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码头候船楼一楼旅行社柜台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01日 17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港务码头大道1001号 |
装修情况 | 毛坯 | 面积/数量 | 1.00个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2年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0日(自租赁起始日起算,承租方如需设置装修免租期的,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给予承租方装修免租期最长不超过10天)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4,340元/个/月(柜台计租面积7平方米,招租租金底价为620元/月/平方米)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旅行社业务(含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2.承租方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费自行办理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卫生、二次消防、经营证照等。3.承租方负责自行承担支付经营柜台经营生产所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4.承租方须在安全、消防、卫生、环境形象管理等方面严格遵守出租方相关规定,签订相关管理协议并接受出租方监督检查;5.不允许联合体承租,不允许转租。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 10元/月/平方米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确定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最终成交人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决策同意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个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的法人企业(具备自有品牌或自有注册商标的企业,不接受加盟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有效的旅行社经营许可或相关备案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2.承租方具有近5年或以上同类旅行社业务运营经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合同有效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2)业绩合同内容:旅行社相关经营业务;(3)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相关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3.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报告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日);4.承租方须为知名国际旅行社,自有品牌全国经营旅行社网点不少于20个(需提供如网点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相关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5.承租方须守法经营,除旅行社业务(含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外不得经营外币兑换等其他超范围业务,并具备与其经营性质和经营场所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须提供相关管理制度清单及内容);6.承租方投标时须提供项目拟装修建设方案及效果图供出租方审核。7.不允许联合体承租,不允许转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向承租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1.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的法人企业(具备自有品牌或自有注册商标的企业,不接受加盟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有效的旅行社经营许可或相关备案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2.承租方具有近5年或以上同类旅行社业务运营经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合同有效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2)业绩合同内容:旅行社相关经营业务;(3)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相关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3.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报告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日);4.承租方须为知名国际旅行社,自有品牌全国经营旅行社网点不少于20个(需提供如网点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相关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5.承租方须守法经营,除旅行社业务(含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外不得经营外币兑换等其他超范围业务,并具备与其经营性质和经营场所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须提供相关管理制度清单及内容);6.承租方投标时须提供项目拟装修建设方案及效果图供出租方审核。7.不允许联合体承租,不允许转租。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本项目实际经营网点位置根据现场客流情况以出租方现场实际指定为准。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500 | ||
收款信息 | 开户名称: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账号:748474547942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 | 出租方地址 | 深圳机场码头候船楼3楼经营管理部 |
业务咨询人员1 | 王先生 | 业务咨询电话1 | 0755-23452534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深圳机场码头候船楼3楼 |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市阳光租赁平台 | ||
特殊事项说明 |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机场建设、调整规划或用途需要、上级单位决定等,导致项目无法在原址运营的,出租方可提前2个月向承租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租赁,且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2.承租方知悉本次招租物业现状(包括设施设备、消防状况、安全状况等),并明确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及不影响正常使用所需办理的政府相关证照。如因物业欠缺相关法律文件给承租方经营造成任何影响,承租方承诺不就上述问题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如因租赁物业欠缺相关法律文件,导致租赁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则承租方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物业占用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有控股及管理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1家公司报名参与本项目,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4.自租赁起始日起算,承租方如需设置装修免租期的,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给予承租方装修免租期最长不超过10天;承租方进场装修施工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其装修施工方案须符合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场施工方须具备相应合法资质。5.成交承租方应在出租方出具《项目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逾期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6.除旅行社业务(含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外不得经营外币兑换等其他超范围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