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富土康扩产保障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富土康扩产保障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业主单位(建设单位)为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人)为河南航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富土康扩产保障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监理服务。
2.2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5-319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新建一座110KV专变变电站,项目占地面积6657.56㎡(合1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409.90㎡,其中配电装置楼3180.40㎡,消防水泵房202.00㎡,门卫室27.50㎡。道路硬化面积1500.00㎡,绿化面积900.00㎡。项目变电站内主要配置四台63MVA主变等关键设备,确保供电系统可靠、安全及高效。以上建设内容及规模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为准。
2.4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5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富土康扩产保障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竣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6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7 质量控制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现行监理技术规范及监理管理规定,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8 监理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及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jzsc.mohurd.gov.cn/home)”网站的查询记录。投标文件须提供查询记录,查询记录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3 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6月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需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代建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异议和投诉渠道)
招标人(代建人):河南航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QB2栋8层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71-68682670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马哲、孙国栋、袁芙蓉
电话:0371-55131206
电子邮箱:hxzx04@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电话:0371-60600715
邮箱:fztzjtjj@163.com
202511261327353177075638370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