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启东市科苑路(开发大道-钱塘江路、涪江路-引河北路)工程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科苑路(开发大道-钱塘江路、涪江路-引河北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专项债,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启东市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施工估算投资2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启东市科苑路(开发大道-钱塘江路、涪江路-引河北路)工程施工图所示内容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约180日历天,服务期具体对应相应的施工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4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人员数量为一名。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本工程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启东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不含本项目),并注明项目情况,在启东市外不允许有在监项目,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无在监工程的监理业务。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3.8其他要求: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5年6月20日09 时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6月20日09 时00 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13-83110693。
9.特别提醒
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从基本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里面打款,且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时请务必提前及时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③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仅对本项目要求的企业资质不达标的进行限制。)
④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限制其投标。
⑤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⑥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 地 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
联系人:林哲文 | 联系人:张娟娟 |
电话:0513-69961334 | 电 话:0513-83302829 |
招标人: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6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