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QYH202505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294套警务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45分;更正为:55分;
(2)商务部分45分;更正为:35分。
2.商务部分中删除“隐私管理能力”评审项。
3.其他商务、技术对应分值调整如下:
评审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企业资质 | 企业资质(满分8分):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每满足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移动通信终端或网络信息安全服务。 注: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以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单位持有的上述资料作为投标依据,上述资料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或者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 | 企业资质(满分6分):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每满足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注:1.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以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单位持有的上述资料作为投标依据,上述资料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或者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2.上述证书如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原因未能获得的,可对应得分。 |
人员资质情况 | 人员资质情况(满分10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进行评审: 一、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资历具有下列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具有高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师证书; 3.具有网络安全技术(高级)证书; 4.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二、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下列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1.具有信息通信网络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2.具有通信设备工程师证书; 3.具有5G网络技术(高级)证书。 三、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下列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1.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 2.网络或通信或电子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加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相关人员以供应商名义购买的社保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截止日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分支机构参加的,可以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法人单位名下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做响应依据。 | 人员资质情况(满分6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进行评审: 一、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资历具有下列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二、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下列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1.具有信息通信网络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三、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下列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1.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 2.网络或通信或电子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加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相关人员以供应商名义购买的社保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截止日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分支机构参加的,可以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法人单位名下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做响应依据。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满分20分): 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中的重要技术条款(标注“▲”号的技术条款,共20项)进行逐项响应: 重要技术条款均作出响应且无负偏离的,得满分20分,如有负偏离或未响应每一项扣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满分30分): 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中的重要技术条款(标注“▲”号的技术条款,共20项)进行逐项响应: 重要技术条款均作出响应且无负偏离的,得满分30分,如有负偏离或未响应每一项扣1.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其他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康宁路33号
联系方式:0756-864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横琴盈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东路3242号三一南方总部大厦1栋1501室
联系方式:13417739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绍飞
电 话:13417739057
珠海横琴盈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