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昭化区长滩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昭化区长滩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昭发改审批【2023】99号、昭住建发【2025】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昭发改审批【2023】99号、昭住建发【2025】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荣兆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依据昭发改审批[2023]99号批复,开展泉坝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工程,建设“垂直潜流”人工湿地8800㎡;开展农业种植园面源污染防控生态沟渠和河岸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生态拦截沟总长度 5047m,生态滞留池总体积2614.5m³,生态缓冲带水位变幅区总长度913m。根据昭化区政府常务会议(第89期)纪要审定实施内容为:(一)开展泉坝污水处理厂和大坝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工程,建设“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尾水进一步深度净化后,再进行入河排放,湿地建设总面积为2737 ㎡,其中:一是泉坝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总面积1678㎡,处理水量760m³/d;二是大坝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总面积1059平方米,处理水量450m³/d;(二)开展农业种植园面源污染防控生态沟渠和河岸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通过这两种手段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削减,减少种植业进入长滩河的污染物量,其中:一是生态沟渠建设包括生态拦截沟和生态滞留池,生态拦截沟总长度5208m,生态滞留池2953m³;二是生态缓冲带建设总面积2769㎡。(三)开展农村污水收集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元坝镇赵家口。新建污水管网723m,将生活污水接入现状市政污水管网系统。
2.3 计划工程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含协助各阶段的报批、评审、备案、施工阶段的配合、现场技术服务、设计代表驻场服务)等工作,提供符合要求并通过事查的设计成果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2)施工范围:本项日所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及中标后尚未开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环保工程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兼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按本招标公告 3.1.3 条执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R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1日10时3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京兆路82号
电话:0839-8722254
招 标 人: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汉寿路 44 号
邮编:628000
联 系 人:吕女士(异议受理人)
电话:1518392607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荣兆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 163 号 12 栋 1 单元 3 层 1 号
邮编:610000
联 系 人:雍女士
电话:028-8411858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年7月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