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十中学改扩建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十中学改扩建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2025AYYBZ5000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1月3日
合肥市第四十中学改扩建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7699号;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建投综合办公区B座
投标费率:51.2%
质量:合格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王炎
联系方式:0551-628105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64498664
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联系电话:0551-6449866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贾工,联系电话:0551-6449790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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