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开区一中食堂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510FJ-047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510FJ-04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荆州经开区一中食堂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荆州经开区一中食堂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荆开经发【2025】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招标人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校内。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食堂建筑面积2658.26㎡,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强弱电(电力外线)、供气等其他基础设施工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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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项目初步设计,承包人应完成招标项目的全部地质勘察(包括初勘、详勘等内容)、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专业设计、室外配套设计)和工程建设(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完成图纸设计的全部施工内容;开展项目前期(包含临时开口、与项目相关的迁改、树木移植等)报审报批工作: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及保修期内相关工作:负责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手续办理及设计施工;负责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负责正式用电(含电力外线)、正式用水、正式用气等与项目后续运营和使用相关的配套工程建设(最终以发包人下达的建设指令为准)。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912.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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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监理、发包人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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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②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④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施工能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单项合同指设计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不小于9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的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合同金额,设计业绩为总投资金额,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以上资料未载明施工内容或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即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因本处字数限制,可能无法完整显示,相关要求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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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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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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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6.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3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招标文件中第 4 部分“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10月17日 至 2025 年10月23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 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招 标文件中第 5 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2日 8时3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 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6.4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于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前附表须知正文“1.10 投标预备会”、“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加密”、“开标时间和地点” 相关内容的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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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255831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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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 |||||||||||||||||||||||||||||||||||||||||
附录: 3.6.1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②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③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④担任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小于9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的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单项合同指设计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合同金额,设计业绩为总投资金额)。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6.2设计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6.4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5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6.6其他人员: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含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应的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承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均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按规定配备专职。
注:所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不得相互兼职(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6.7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企业及拟派人员的《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6.8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9过程结算的节点:
(1)项目整体施工图完成图纸审查和财政评审后,按以财政评审金额作为基数重新计算勘察设计费,并支付至70%;(2)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勘察设计费的100%;(3)完成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内容,支付至已完成产值(至主体封顶)的70%;(4)完成整体配套工程(道路、管网、绿化、天然气、供水、高低压配电等)施工内容,支付至已完成产值(至配套工程)的70%。
3.6.10价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工程费用依据国家、湖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及最新的有关工程计价文件规定、计价规范,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2024年湖北省现行预算定额及计价文件编制工程造价。
3.6.11价格调整方法:以现场实际变更为准,按照计价原则及14.1(1)条调整合同价格;非甲方要求和批准的变更、签证以及承包人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报价出现的错、缺、漏项不属于合同价格调整的范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6.12预付工程价款:无。
3.6.13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限:付款节点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下达的施工指令为依据,承包人开具等额税票后15个工作日内。
3.6.14竣工结算、财务决算节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含专项验收)后,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支付至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产值的80%;建设项目结算办理完成,按项目结算审定金额支付至实际合同金额的98.5%(保留1.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返还,申报质量保证金时需缺陷责任期满并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其中质量保证金涉及防水部分按防水年限同比例扣留,保修期满退还。发现防水质量问题且承包人维修完毕后,防水保修期重新计算。财务决算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