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41120149029-00230548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1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 1376634.37元 | 上海才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 | 85.3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 普陀区人民法院食堂,地址位于铜川路 1433 号,就餐人数约为 400 余人次,餐厅面积为300 平方米。 | 餐饮服务场所、厨房设备、厨具、餐具、低值易耗品、仓储与服务相关的办公条件和场所。采购方承担:每月水、电、煤等经营能耗费用,及与服务相关的,日常营运的餐厨垃圾、虫害防治、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脱排清洗、排污清理等费用。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有效,分年签订合同。 | 服务方依据采购人确定的供餐形式及餐标和服务需求,从专业营养角度针对性设计营养菜式和菜单制定, 从管理规范角度合理规划现场服务流程。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炜中,马振宏,王德清,季安平,丁迎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中的相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6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上海才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业绩证明齐全,相关业绩提供较多,企业综合服务能力较强,提供服务质量承诺书,体系证书齐全。人员配置合理,资格证书较好。方案及措施详细可行。并且有一定的针对性。特色服务内容详细可行。菜单设置详细可行。故推荐上海才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评审总得分:85.3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地址:铜川路1433号
联系方式:021-22273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77号C10栋804室
联系方式:52581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频
电话:52581855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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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6日
采购文件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