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LF0125GZ10ZC5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启明学校视障学生生活托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启明学校视障学生生活托管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州华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6号 | 3,088,985.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启明学校视障学生生活托管服务):
服务类(广州华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其他服务 | 视障学生生活托管服务 | 按采购需求执行 | 按采购需求执行 | 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 按采购需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建平、谭燕芳、王晓军、陈洁、吴宇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述规定的“服务类”费率计费。货物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1.1%;500~1000万元 0.8%;1000~5000万元 0.5%;5000万元~1亿元 0.25%;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服务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0.8%;500~1000万元 0.45%;1000~5000万元 0.25%;5000万元~1亿元 0.1%;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850-500)万元×0.8%=2.8万元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广州市启明学校视障学生生活托管服务 | 3.17118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启明学校视障学生生活托管服务):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广州华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2.80 | 25.00 | 4.69 | 10.00 | 92.49 | 1 | 1 |
| 广东华信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60 | 16.00 | 4.54 | 9.99 | 73.13 | 2 | 2 |
| 广州华诺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00 | 8.00 | 4.70 | 9.99 | 59.69 | 3 | |
| 广州市恒源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20 | 0.00 | 4.58 | 9.99 | 51.77 | 4 |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启明学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兴华直街286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87227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160/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孙先生
电 话:020-87651688-160/164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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